關於談商業合作的哲學

最近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  是我朋友寫的
道出我們創業者的心情  以下摘錄重點做為日後備忘:


產品開發時,如果產品靠自己就可以直接服務客戶,也可以自己推廣,那事情很簡單,想辦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就好,如果覺得明明已經滿足了使用者的需求但卻達不到預期成效,那或許是那個需求並不存在


當你的產品是在一個產業鏈裡面才有活動空間時,例如你要做電子商務平台,你要做電子錢包服務,你要做電子書平台,你要做音樂平台,你要做團購平台,你要發行地方商圈電子會員卡,這些都不是直接面對消費者就足夠,這時你會需要在產業鏈取得合作機會。而你去開發合作你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喔,你們的產品已經很完整了,那我們的合作可以從那塊去切入?」



你可能會想到一些業務合作的可能,像是讓別人幫你跑單,幫你賣團購,幫你推金流,幫你談出版社,幫你搞定歌曲版權,但當你是新服務時這樣的合作效果常常不是很棒,因為你希望的合作模式沒有建立在雙贏的立場下
你說:「明明就有雙贏阿,我有設計分潤制度給對方阿。」
但是對於合作對象而言,你的提議或許有機會讓它賺一點分潤,但除非你的新服務一開始就比對方大很多倍,否則這個分潤的收益是很小的,吸引力不大。它反而希望你去幫它的本業,對它而言這才叫做雙贏。

這種合作有時候你就必須要考慮生態鏈把一些好的位子留給合作夥伴,選定合作夥伴後讓它們也留在核心裡面,建立自己的地盤,而非只在外圍,這時後它們的貢獻才會巨大。

Good Example -->     例如   Google Wallet 的模式,Google 負責技術框架和對開發者端的服務,獲利模式是廣告或是CPA,然後Google 把整個金流都留給它的合作夥伴 Master Card,之後也會有VISA 和其它信用卡支付管道,但是 Google  不會自己把所有的事做完,例如在實體商家也推行自己的電子錢,並不是 Google 做不到,而是 Google 把這個位子讓出來給它選的合作夥伴 – 「銀行」

對銀行體系而言電子錢包是銀行產業的未來,是它的主業,而且 Google 把這塊讓出來不跟它們爭奪這塊,所以它們之間就出現了合作的空間,銀行一定會盡力去做,因為是為了自己的金流機制繼續稱霸,Google 也會盡力去做,因為是為了自己的新產品和廣告服務,所以這樣的合作就很靠譜了。
當市場很大,當你需要合作夥伴一起開發市場把一些核心的部份讓出給合作對象或許比起全部通通自己做是較聰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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