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悟

科技要依附在人的確切需求才有價值(在他的使用流程中發揮功效)  所以要多觀察人
(有時候人們也不知道自己要甚麼)

例如:觸控式螢幕  我們會覺得很方便  一定有搞頭
但是  直到賈柏斯發明iphone  才真正把觸控螢幕用在對的地方
讓人覺得  太自然了  怎麼以前沒人想到?
就跟密碼一樣  不知道以前  覺得千頭萬緒
知道以後  覺得理所當然

你認為有淺力的科技  有時候必須只是商品的一部份而已
而不是全部  如果只把單一科技做成產品  那個使用的迫切性可能會出不來
例如:圖片標籤  單做為一個產品  很難賣  一個很方便的網頁編輯器也是
但是  如果變成照片加工機(已有的需求)  或是推給要賣整套衣服的賣家
是不是會合理一些呢?

有時候這種需求是很感性層面的
例如:只是可以發各種心情的氣球的Facebook app 很夯
其實他沒什麼作用  就只是可以向朋友傳遞你的關心而已
程式面也很簡單  不過把UI和那個fu做出來  就是很多人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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